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统称中介超市)操作,明确业务办理流程,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粤政数〔2026〕1号,以下统称《管理办法》)中关于中介超市管理机构注册、监督管理、信用管理、投诉处理等方面操作说明如下:
1.办理原则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省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本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各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应明确本单位负责中介超市管理工作的人员,以注册方式入驻中介超市。
2.办理流程
1)各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按要求填写《省中介超市管理机构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邮件方式发送到中介超市邮箱(gd_zjcs@gd.gov.cn),申请注册并开通管理机构角色账户。
管理机构注册申请填报的信息包括管理机构全称及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账户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及邮箱等。
2)管理机构注册申请提交后,由中介超市技术团队负责分配账户,并按原渠道以邮件方式回复管理机构已开通的账户名及密码。管理机构账户管理人员收到邮件后,应及时使用手机号码绑定的粤政易扫码登录中介超市管理工作台(https://zwfw.gdgov.cn/zjfwcs/gd-zjcs-desktop/index.html)进行账号验证。
1.办理原则
已注册的管理机构单位及账号管理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更新等,应及时在中介超市管理工作台办理变更。
2.办理流程
1)各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按要求重新填写《省中介超市管理机构信息表》并备注相应变更的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后,以邮件方式发送到中介超市邮箱(gd_zjcs@gd.gov.cn),提交变更申请。
2)管理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后,由中介超市技术团队负责处理账户信息变更,并按原渠道以邮件方式回复处理结果。管理机构账户管理人员收到邮件后,需重新登录中介超市管理工作台进行账号验证。
1.办理原则
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本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和有关当事人在中介超市系统操作行为。
2.办理流程
1)入驻办件档案查看: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登录管理工作台,点击右上角【机构管理】进入中介超市入驻审核模块,在【入驻办件档案】栏目可查看中介服务机构和项目业主入驻办件档案,对运营机构入驻形式核查、日常检查登记情况等过程信息进行监管。
2)项目采购档案查看: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登录管理工作台,点击右上角【采购管理】进入中介超市采购管理模块,在【项目档案管理>所有项目】栏目可查看项目业主提交的采购项目档案,对运营机构审核意见,组织选取等过程信息进行监管。
1.办理原则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核实,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在中介超市系统进行一般不良行为登记,并在中介超市门户网站公示不良行为登记情况:
(1)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结果或者不按时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的;
(2)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者变相要求项目业主增加服务费用的;
(3)无正当理由不按照合同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
(4)未按照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因服务成果不符合从业规范要求而被项目业主退回的;
(5)经查实未履行有关守信承诺的;
(6)作为投诉人在中介超市2年内(自首次投诉查无实据之日起计算)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
(7)其他应当记为一般不良行为的。
2.办理流程
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登录管理工作台,点击右上角【机构管理】进入中介超市入驻审核模块,在【中介机构管理>一般不良管理】栏目可查看被登记一般不良行为机构情况,点击右上角【登记一般不良行为】可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一般不良行为进行登记。
登记一般不良行为填报的信息包括被登记一般不良行为的中介服务机构名称、一般不良行为类型、不良登记原因说明、涉及的采购项目名称等信息及相关附件。
1.办理原则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核实,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在中介超市系统进行严重不良行为登记,并在中介超市门户网站公示不良行为登记情况:
(1)提供虚假材料入驻中介超市的;
(2)报名参与同一项目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使用相同IP地址和MAC地址报名或者办理业务的;
(3)与项目业主或者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相互串通,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
(4)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贿赂项目业主、交易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
(6)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合同约定将项目进行分包的;
(7)将项目进行转包的;
(8)利用监理、评审、审核等服务优势干预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日常经营或者要求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利益输送的;
(9)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0)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有关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11)2年内(自首次记录一般不良行为之日起计算)出现一般不良行为累计达到3次的;
(12)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询问核查、处理结论的;
(13)其他应当记为严重不良行为的。
2.办理流程
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登录管理工作台,点击右上角【机构管理】进入中介超市入驻审核模块,在【中介机构管理>严重不良管理】栏目可查看被登记严重不良行为机构情况,点击右上角【登记严重不良行为】可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严重不良行为进行登记。
登记严重不良行为填报的信息包括被登记严重不良行为的中介服务机构名称、严重不良行为类型、不良登记原因说明、严重不良行为有效期限等信息及相关附件。
投诉人可以直接向交易地中介超市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也可以通过中介超市提出投诉。
1.办理原则
投诉人通过中介超市提出投诉的,中介超市根据投诉事项类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转办。
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受理和处理中介超市入驻过程及结果、选取过程及结果、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等投诉事项,并在收到投诉后 2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作出受理决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和处理违反行业监管法律法规的投诉事项,其受理和处理时限可以参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
除法定需保密的事项外,有关投诉处理的决定,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在中介超市公布。
2.办理流程
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登录中介超市管理工作台,进入投诉管理模块,对投诉人提交的投诉办件进行受理和处理。
1)投诉受理: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登录中介超市管理工作台,点击【投诉管理】按钮,在【待办理业务>投诉处理】栏目查看需要受理的投诉办件并给出受理意见。
2)投诉处理: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点击【受理】的投诉办件需完成下一步处理操作,点击【处理】,填写处理意见并上传说明附件。
3)处理结果公示: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完成处理意见填写并保存提交后,投诉处理结果在中介超市门户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