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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2026-04-02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选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项目名称
    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441800MB2C907922603300651
  • 项目规模

    投资额(¥480,000.00元)

  • 所需服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主要针对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等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状况开展监督抽检,检测内容涵盖工程实体质量、主要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原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和料等)质量进行监督抽检。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规范和监管要求实施,通过科学抽样、规范检测、客观评价,全面掌握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与混凝土企业生产管控水平,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精准、可靠、公正的技术支撑,切实保障全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与工程质量安全总体稳定可控。(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范围至少须函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专项。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范围至少须涵括安全网、扣件。 3.根据建设部第141号令和粤建市(2015)52号的相关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应当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注:提供承诺函,自拟格式)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供应商须建立了检测管理信息系统,采购内容需与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对接,完成联网登记。(注:提供承诺函,自拟格式) 查看资质等级树
  • 执业(职业)人员总数
    2
  •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
    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资格证
  • 备案要求说明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的范围。 2.要求具有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符合《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3.符合工程检验检测资质国家相关规定。
  • 其他要求说明:
  • 服务时限说明
    合同签订至服务结束
  • 服务金额
    5.00%下浮率至0.00%下浮率
  • 金额说明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 有无回避情况
  • 截止报价时间
    2026-04-01 17:30
  • 选取中介时间
    2026-04-02 09:0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