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价格评估
服务流程
按估价标准执行
服务时限
按估价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
价格评估收费标准通常采取累进计费率,不同类型的资产评估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100万元到500万元(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500万元到2000万元: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000万元以上: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评估收费标准,如: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为宗地面积乘以相应单价。 对于地价评估,收费标准包括宗地面积区间对应的评估费用,且每宗地的评估费用上限为9.8万元
收费依据
按估价标准执行
服务类型
资产评估
服务流程
1、选择资产评估机构。2、订立委托合同。3、资产评估员进行评估。4、出具资产评估报告。5、资产评估报告盖章与保存
服务时限
1-3天出具报告
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服务费计费以《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 为依据,按照收费标准,最高不高于原国家标准的(2.8)(含)折;不良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收费额每户不足4500元的按45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9500元每户
收费依据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 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