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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矿斯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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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3MAD1AL0N10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冉亚超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席子营社区居委会怡康花园三幢二单元104
机构联系人: 袁升月
机构固定电话:
机构电子邮箱: 397284263@qq.com

服务类型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

服务流程

1、委托评估阶段?:评估委托人和评估机构通过签订合同书建立服务关系和法律关系。委托人需要向评估机构说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权属情况、投资性质等?。 2、评估阶段?:包括准备工作、评定估算和定稿。评估人员需要到现场勘察矿业权情况,调查收集当地矿产品的市场交易情况和价格,确定评估方法和评估值?。 3、评估结果确认或备案阶段?:评估机构需要向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评估报告,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确认或备案?。

服务时限

通常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30日内出完成;若因委托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评估资料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进度的,需重新约定服务时限。

收费标准

1、能源:小型:14万元/宗;中型:25万元/宗;大型:40万元/宗;特大型:50万元/宗。 2、金属:小型:12万元/宗;中型:22万元/宗;大型:35万元/宗;特大型45万元/宗。 3、非金属:小型:12万元/宗;中型:20万元/宗;大型:30万元/宗;特大型40万元/宗。 4、水气:小型:10万元/宗;中型:18万元/宗;大型:25万元/宗;特大型:32万元/宗。 5、Ⅲ类矿产:小型:3万元/宗;中型:5万元/宗;大型:9万元/宗;特大型:12万元/宗。 注:(1)矿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国务院令第152号)所附标准进行划分。其中,Ⅲ类矿产,是指《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附件中的第三类矿产。(2)资源储量规模,按照《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国土资发[2000]133号)确定。探矿权尚未提交资源储量的,归类为小型。(3)特大型,指达到大型标准下限的3倍以上。(4)中型、大型矿,可以按照资源储量数据采用插值法确定具体基准价格。如某金矿,资源储量为10吨,其评估收费基准价格可以确定为19.67万元(=12+ (35-12)*(10-5)/(20-5))。

收费依据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收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