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流程
4.1 客户服务要求的确定和实施 4.1.1 公司提供服务前、服务中和服务后,客户可能提出的服务要求,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客户或其代表要求进入检测区域观察或监督与其有关的检测工作; 2)检测物品的加工制备、包装、运输; 3)检测方案(包括抽样)的咨询; 4)对检测结果的解释和说明。 4.1.2 收样人员负责接待、识别并确定客户提出的服务要求,填写委托单或签署检测合同,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组织人员实施。 4.1.3 当客户或其代表要求进入公司相关检测区域,直接观察或监督为与其有关的检测工作时,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的情况下,可合理批准客户的要求,在公司人员陪同下进入相关区域,接待活动执行《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 4.1.4 样品管理员负责接洽和安排客户为验证目的提出的检测样品的加工制备、包装和运输服务的要求。 4.1.5 试验检测部组织接待客户有关检测方案的咨询,记录客户咨询时提出的要求,为后续可能的合同评审做好准备。 4.1.6 综合部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当客户需要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意见和解释时,公司指定技术负责人独立科学地提出意见和解释,并指出意见和解释依据的标准规范。 4.1.7“意见和解释”提出的时机:(1)除非特殊情况,一般需要给出被检测物品的参数的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技术规范的说明;(2)检测方法或检测环境偏离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时,包括客户指定方法的环境要求时;(3)当客户有要求时;(4)当抽样作为检测工作的一部分时;(5)履行特殊检测合同要求的检测;(6)当需要给出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时。 4.1.8“意见和解释”的提出流程 (1)当符合“意见和解释”提出的时机时,技术负责人对检测报告进行提出独立科学的“意见和解释”。 (2)当出现难于判断的“意见和解释”,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再对检测报告提出“意见和解释” 4.2 公司承诺将检测过程中的任何延误和主要偏离及时通知客户。 4.3 客户反馈的收集和处置 4.3.1 与客户接触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人员、样品管理员等)应通过面谈、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与客户沟通,收集有关客户对公司检测工作的正面和负面的意见建议和希望反馈的其他信息,跟踪客户的需求。
服务时限
6年
收费标准
粤价函[2012]1490
收费依据
粤价函[2012]1490
服务类型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服务流程
4.1 客户服务要求的确定和实施 4.1.1 公司提供服务前、服务中和服务后,客户可能提出的服务要求,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客户或其代表要求进入检测区域观察或监督与其有关的检测工作; 2)检测物品的加工制备、包装、运输; 3)检测方案(包括抽样)的咨询; 4)对检测结果的解释和说明。 4.1.2 收样人员负责接待、识别并确定客户提出的服务要求,填写委托单或签署检测合同,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组织人员实施。 4.1.3 当客户或其代表要求进入公司相关检测区域,直接观察或监督为与其有关的检测工作时,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的情况下,可合理批准客户的要求,在公司人员陪同下进入相关区域,接待活动执行《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 4.1.4 样品管理员负责接洽和安排客户为验证目的提出的检测样品的加工制备、包装和运输服务的要求。 4.1.5 试验检测部组织接待客户有关检测方案的咨询,记录客户咨询时提出的要求,为后续可能的合同评审做好准备。 4.1.6 综合部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当客户需要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意见和解释时,公司指定技术负责人独立科学地提出意见和解释,并指出意见和解释依据的标准规范。 4.1.7“意见和解释”提出的时机:(1)除非特殊情况,一般需要给出被检测物品的参数的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技术规范的说明;(2)检测方法或检测环境偏离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时,包括客户指定方法的环境要求时;(3)当客户有要求时;(4)当抽样作为检测工作的一部分时;(5)履行特殊检测合同要求的检测;(6)当需要给出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时。 4.1.8“意见和解释”的提出流程 (1)当符合“意见和解释”提出的时机时,技术负责人对检测报告进行提出独立科学的“意见和解释”。 (2)当出现难于判断的“意见和解释”,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再对检测报告提出“意见和解释” 4.2 公司承诺将检测过程中的任何延误和主要偏离及时通知客户。 4.3 客户反馈的收集和处置 4.3.1 与客户接触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人员、样品管理员等)应通过面谈、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与客户沟通,收集有关客户对公司检测工作的正面和负面的意见建议和希望反馈的其他信息,跟踪客户的需求。
服务时限
6年
收费标准
粤价函[2012]1490
收费依据
粤价函[2012]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