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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华维测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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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00752868689G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刘悦波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莲花大道以东东泮社区莲东二围南梯201号
机构联系人: 刘悦波
机构固定电话: 0663-8219426
机构电子邮箱: 616015020@qq.com

服务类型

测绘

服务流程

签订合同后进场进行测绘

服务时限

项目在达到放线条件后三天内,按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完成《建筑物放线表》;达到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条件后,一周内按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完成《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达到不动产测量条件后,一周内按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完成《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

收费标准

1、建筑物放线收费按规划报建1栋计1件,标准按《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27页工程测量之第2、建筑物放线;2、平面控制按3个导线点结算,收费标准按《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24页工程测量:(一)控制测量之一、二级小三角;3、收费标准按《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27页工程测量:第3、规划监督测量:验测平面位置、验测高程高度、规划面积测量;4、分户图实测收费标准参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28页界限测绘:(二)房产测绘:分户图;5、宗地图收费标准参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22页界线测绘:(二)房产测绘:1:500;6、一、二级导线收费标准参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24页工程测量:(一)控制测量:三角测量;7、三级导线收费标准参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24页工程测量:(一)控制测量:水准测量。

收费依据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