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资产评估
服务流程
1.受理估价委托,确定估价基本事项 2.制订估价作业方案 3.搜集与调查估价所需资料 4.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5.估价资料整理与分析 6.选用估价方法进行测算 7.确定估价结果 8.撰写估价报告 9.审核估价报告 10.估价报告的备案与提交 11.估价资料底稿归档
服务时限
与业主协商按照合同约定服务时限。
收费标准
1 100以下(含100) 万元 收费标准: 10‰ 2 100以上-1000(含1000)万元 收费标准:4.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万元 收费标准:1.5‰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万元 收费标准:1‰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万元 收费标准:0.21‰ 6 100000万元以上 收费标准:0.15‰
收费依据
《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
服务类型
房地产估价
服务流程
1、受理估价委托,确定估价基本事项;2、制订估价作业方案;3、搜集与调查估价所需资料;4、实地查勘估价对象;5、估价资料整理与分析;6、选用估价方法进行测算;7、确定估价结果;8、撰写估价报告;9、审核估价报告;10、估价报告的备案与提交;11、估价资料底稿归档。
服务时限
按双方签定的合作协议自行约定服务时限。
收费标准
1、100万以下(含本数):累进计费率:5‰;2、101-1000万元:累进计费率:2.5‰;3、1001-2000万元:累进计费率:1.5‰;4、2001-5000万元:累进计费率:0.8;5、5001-8000万元:累进计费率:0.4‰;6、8001-10000万元:累进计费率:0.2‰;7、10000万元以上:累进计费率:0.1‰
收费依据
《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