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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晋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562610740C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罗红安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悦来中路12号5层(02卡)
机构联系人: 中山市晋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机构固定电话: 0760-88967788
机构电子邮箱: 1131155740@qq.com

服务类型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流程

(1)现场收集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 (2)进行现场汇总,对被审计社会组织的财务人员现场访谈,全方位收集财务资料; (3)汇总分析,现场项目组长形成审计初稿; (4)发现疑难问题或财务可能存在的隐患,由现场项目组长上报项目负责人,牵头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论证结果补充材料; (5)完善资料,复审资料,讨论、修改后报请项目负责人审阅; (6)核查底稿,出具正式报告,底稿归档。

服务时限

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定

收费标准

本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严格按照通知《粤价〔2011〕313号》执行。

收费依据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收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