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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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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DALY0W9K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李俊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7号
机构联系人: 李俊
机构固定电话: 020-32886433
机构电子邮箱: rxhb_gz@163.com

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流程

根据双方约定要求。

服务时限

根据双方约定要求。

收费标准

根据双方约定要求。

收费依据

根据双方约定要求。

服务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流程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工作流程:1、承接→2、制定计划→3、报告编制→4、报告评审→5、报批→6、批复意见→7、归档 1、项目承接: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划符合当地环评审批要求和原则。 2、制定计划:组织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讨论制定各工作步骤及进度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分配,确定项目评价要点、难点与思路等,最终形成项目环评工作技术方案,指导下阶段工作。 3、报告编制:组织项目负责人及时安排现场踏勘,进一步核实项目选址,收集与项目相关的资料与信息;开展初步工程、污染物产排污分析,确定特征污染因子、监测方案、监测数据的引用、评价标准、公示等事项,并按技术导则编制完成报告;经内部审核修改完毕后送建设单位确认定稿呈送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评审。 4、报告评审:组织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负责评审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会务事项及汇报材料等,同时做好会议记录,根据专家会评审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 5、报批:报告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毕后,且经建设单位确认无误后装订形成报批稿,呈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6、批复意见:依法取得该建设项目批复意见。 7、归档: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项目资料交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归档,项目服务流程结束。

服务时限

1、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服务时限约30个工作日完成;2、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约15个工作日完成 。(注:以上服务时限受审批权限,专题评价现状监测监测周期(特别地表水监测),报告表是否包含专章,项目前期资料完整性,过程变动等因素影响,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收费标准

1、参照《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的通知(粤环监协[2018]1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财行[2016]71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计算得出。

收费依据

1、《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2、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的通知(粤环监协[2018]11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财行[2016]71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