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1.双方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参加工程招投标,协助建设(项目管理)单位选定承包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2.成立项目监理任命总监理工程师; 3.对施工合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预控; 4.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有非正常情况通知建设、承包单位采取纠正措施; 5.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监控材料/组织退料 6.依业主要求参加竣工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7.监理工作总结,监理文件资料归档,项目完工
服务时限
监理人的服务时限即委托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如因工程建设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时限的,进一步约定延长相应的时限;
收费标准
监理费合同价与工程施工合同价为监理服务收费基价的计费额,监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打八折计取,最终监理费结算以工程施工结算价为监理服务收费基价的计费额。
收费依据
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