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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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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700197323988R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苏明希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湖滨街六巷1号401房
机构联系人: 陈光
机构固定电话: 0662-2839608
机构电子邮箱: yj3102333@163.com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流程

1、双方签订造价咨询合同; 2、委托人提供全套施工图纸一份; 3、根据图纸计算工程量清单,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费;根据计价规定,计算出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编制完整造价文件; 4、申报工程造价咨询费,委托人完成费用报批后付清费用。

服务时限

服务开始时间为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体终止时间按合同约定。

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涵[2011]742文)

收费依据

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涵[2011]742文)

服务类型

人防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1、签订合同; 2、委托人提供必备的工地办公用房及设施; 3、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履行合同义务期间,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5、在监理工作完成时,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6、工程完成结算后申请监理报酬。

服务时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监理合同服务时效与施工合同相同。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下的监理收费基准价费率为3.3%

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1、签订合同; 2、委托人提供必备的工地办公用房及设施; 3、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履行合同义务期间,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5、在监理工作完成时,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6、工程完成结算后申请监理报酬。

服务时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监理合同服务时效与施工合同相同。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下的监理收费基准价费率为3.3%

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