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流程
1. 编制、发售、解释招标或采购文件;2.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3. 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4. 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5. 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6. 组织评审工作;7. 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8.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9.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10.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服务时限
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之日止
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服务招标费率为1.5%;中标金额人民币100-500万元部分的服务招标费率为0.8%;中标金额人民币500-1000万元部分的服务招标费率为0.45%;中标金额人民币1000-5000万元部分的服务招标费率为0.25%。
收费依据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以包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服务类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