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工程咨询
服务流程
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供齐全项目所需基础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展开咨询工作,按合同要求提交咨询成果初稿,初稿经委托方审核后依据审核意见修订终稿。
服务时限
双方依据咨询项目规模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收费标准
依据“中咨协政[2015]46号”计算,并根据市场调节价下浮。
收费依据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号)。
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监测
服务流程
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供齐全项目所需基础资料、甲方发出水土保持监测开工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项目完工后提交监测记录及监测报告。
服务时限
双方依据项目规模确定,自甲方发出水土保持监测开工通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止。
收费标准
依据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计算,并根据市场调节价下浮。
收费依据
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流程
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供齐全项目所需基础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工程造价咨询 工作,按合同要求提交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并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服务时限
双方依据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规模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收费标准
根据项目工程类型,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或广东省水利厅2017年发布的《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计算,并根据市场调节价下浮。
收费依据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或广东省水利厅2017年发布的《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服务类型
水资源论证
服务流程
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供齐全项目所需基础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按合同要求提交水资源论证成果送审稿,送审稿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修订出具报批稿。
服务时限
双方依据水资源论证项目规模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收费标准
依据“中咨协政[2015]46号”,按其他工程咨询类计算,并根据市场调节价下浮。
收费依据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号)。
服务类型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服务流程
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供齐全项目所需基础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合同要求提交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送审稿,送审稿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修订出具报批稿。
服务时限
双方依据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项目规模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收费标准
依据“中咨协政[2015]46号”,按其他工程咨询类计算,并根据市场调节价下浮。
收费依据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号)。
服务类型
测绘
服务流程
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供齐全项目所需基础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测绘工作,按合同要求完成测绘工作并提交测绘成果。
服务时限
双方依据测绘项目规模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约10天至1年,最长不超过1年。
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改委及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称《收费标准》)工程勘察部分“工程测量”章节计算,并根据市场调节价下浮。
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及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称《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服务类型
工程设计
服务流程
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供齐全项目所需基础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设计工作,按合同要求提交初步设计成果送审稿,送审稿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修订出具报批稿;在甲方发出施工图设计通知后编制施工图;在施工阶段配合做好技术交底。
服务时限
双方依据项目规模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改委及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称《收费标准》)工程设计部分计算,并根据市场调节价下浮。
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及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称《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流程
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供齐全项目所需基础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按合同要求提交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送审稿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修订出具报批稿。
服务时限
双方依据项目规模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约1~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收费标准
依据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计算,并根据市场调节价下浮。
收费依据
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