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流程
(1)准备资料——企业在确认项目选址符合各项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规划前提下,准备编制环评报告支撑材料。 (2)编制环评报告——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3)送审及报批——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至行政审批大厅的生态环境局审批办,经评审、修改、报批等工作后进行下一步审批受理。 (4)审批受理——备齐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到政务中心一口受理窗口进行受理,受理后网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结环评手续。
服务时限
自受理部门决定受理之日起到做出审批决定,环境影响报告表为10个工作日。(不含初审受理汇总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初评、全面审查等时间)
收费标准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 125号)
收费依据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 125号) 《关于降低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加强环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8] 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 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