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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鉴正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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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2MA57EGQC63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周志勇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东升二路2号中信水岸城花园市场3层29号
机构联系人: 周志勇
机构固定电话: -
机构电子邮箱: 78432160@qq.com

服务类型

价格评估

服务流程

委托价格鉴定评估--受理--签订受理通知书--现场、实物勘察--市场调查--数据测算--出具评估报告

服务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资产类每宗评估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即最低收费2000元整); 2.车辆评估收费按2000元/辆收取; 3.征收拆迁项目评估:按标准的1.3倍计收; 4.房地产每宗评估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即最低收费500元整); 5.土地每宗评估费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收取(即最低收费600元整); 6.评估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即按资产金额大小分为六个收费段次,分段计算收费额,各段相加为收费总额; 7.计件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法收取评估费用。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8.计件收费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按上表规定的分档差额计费率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经评估双方协商,评估收费总额可上下浮动20%。其中,证券评估业务的收费总额上浮幅度可提高到30%; 9.对无形资产、企业上市、破产清算、法律纠纷等较复杂的资产评估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根据评估项目状况、时间要求、风险责任等因素,收费标准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以商定为准; 10.以上标准为不含开展业务所需差旅费、误餐补助等的收费标准,有关差旅费用由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另行约定。

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的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