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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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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771872763F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范芳平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兴五路103号南山国际大厦106-107号商场
机构联系人: 熊春元
机构固定电话: 0752-5579572
机构电子邮箱: 1016709317@qq.com

服务类型

工程咨询

服务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合同 2、根据相关专业要求确定编制人员并确定完成时间 3、专业咨询人负责整理资料,通知委托人补充相关资料 4、各专业咨询人员开展编制工作,并在编制过程中与委托认沟通 5、项目负责人审核是否通过 6、交给委托人审核后提出意见后是否需要修改 7、出具报告文本并归档

服务时限

根据业主要求,按时完成。

收费标准

前期工作咨询费按计价格[1999]1283号发改价格,发改价格[2015]299号计取;计价格[1999]1283号发改价格/发改价格[2015]299号

收费依据

前期工作咨询费按计价格[1999]1283号发改价格,发改价格[2015]299号计取;计价格[1999]1283号发改价格/发改价格[2015]299号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流程

1、委托合同洽谈,项目组成立 ; 2、项目工作实施,查看图纸, 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汇总; 3、接受、熟悉、编审资料,套用定额,录入软件;4、打印检查 ,计取相应费用 ,调整市场价 ,项目组内部互检 ;5、成套打印装订 ; 6、项目工作交付 ;7、委托人满意度调查; 8、后期服务工作

服务时限

根据业主要求,按时完成

收费标准

1、按《关于调整惠州市市级财政委托工程造价审核服务费的通知》(惠财建函〔2022〕102号),具体以大亚湾区财政局核定金额为准。 2、参照《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及市场调节价。

收费依据

1、按《关于调整惠州市市级财政委托工程造价审核服务费的通知》(惠财建函〔2022〕102号),具体以大亚湾区财政局核定金额为准。 2、参照《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及市场调节价。

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签订监理合同--成立项目监理部并进驻现场--提供监理服务-提供工程监理资料。

服务时限

按业主要求。

收费标准

监理费结算价以发包人的预算价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 299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相关收费标准及相关收费系数,结合中标下浮率确定,最终以发包人审定的监理费金额为准。

收费依据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 号)、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