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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科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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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67888687XB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缪志威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惠州大亚湾澳头进港东路24号
机构联系人: 欧碧蓉
机构固定电话: 0752-5599112
机构电子邮箱: 980370325@qq.com

服务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流程

一般情况下,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基础材料收集以及调研工作;资料基本齐全后于20-50个工作日内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按项目归属地主管的生态环境行政部门要求,参与专家评审会,并根据评审结果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递交主管部门,配合相关工作至取得项目批复。

服务时限

一般情况下,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基础材料收集以及调研工作;资料基本齐全后于20-50个工作日内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按项目归属地主管的生态环境行政部门要求,参与专家评审会,并根据评审结果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递交主管部门,配合相关工作至取得项目批复。

收费标准

结合原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和取费标准,代入主体工程的项目投资、项目类型及涉及内容物,计算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费(标准价),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优惠核减,得实际收费;或遵照业主方公告标准提供服务。

收费依据

原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等文件。

服务类型

节能技术服务

服务流程

节能评估:资料收集→初稿编制→内审形成上会稿→参与节能审查评审会→形成定稿→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节能审查:初审报告→组织节能审查评审会→形成评审意见→编制评审报告。 能源类规划:资料收集→调研座谈→编制初稿→征询意见→形成修编稿→上报主管部门→印发定稿。 其他节能技术服务根据事项具体明确。

服务时限

节能评估:30日形成初稿,内审后15日形成上会稿,会后5日形成定稿。 节能审查:5日内形成初审意见,按主管部门时间组织评审会,节能报告定稿形成后10日内形成评审报告。 能源类规划:根据规划范围一般为3-6个月,按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时间计划。 其他节能技术服务根据事项具体明确。

收费标准

一般情况依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号)文件附表中“节能评估专项报告编制”、“节能评审”、“其他”的费用标准,结合项目实际工作量进行测算,并按市场习惯对总价进行优惠核减。

收费依据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