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工程设计
服务流程
双方达成设计意向,提交相关设计文件,签订设计合同,按合同约定交付施工图纸,提供工程竣工验收等服务。
服务时限
按工程项目设计规模定,普通项目从确定方案之日起规定在三个月内完成,以双方签订设计合同约定时限为准。
收费标准
工程设计费:按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额分档计费 50万元单项工程概算金额设计费 2.25万元 4.5换成费%备 注专项调整系数0.8-1.6 100万元 4.5万元 4.5 200万元 9万元 4.5 500万元 20.9万元 4.18 1000万元 38.8万元 3.88 3000万元 103.8万元 3.46
收费依据
广宁县物价局宁价[2004]4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