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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恒禹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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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2319557410XC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林荣华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广宁县南街街道和平南路3号君悦湾商城J幢J1-1号、J2-1号商铺
机构联系人: 冯宝婵
机构固定电话: 0758-8669676
机构电子邮箱: 785896369@qq.com

服务类型

水资源论证

服务流程

中介服务项目报名、竞价、合同签订等工作。

服务时限

2024年1月1日至长期。

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收费暂行办法》;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 号文。

收费依据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收费暂行办法》;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 号文。

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流程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项目报名、竞价、合同签订等工作。

服务时限

2023年1月1日至长期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 价格[2002]10 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 件执行。

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 价格[2002]10 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 件执行。

服务类型

工程设计

服务流程

中介服务项目报名、竞价、合同签订等工作

服务时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 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 10 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有关 规定,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 施之日止,工程设计丙级资质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 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广宁县财政局宁发改[2020]16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费用支付比例的指导意见》。

收费依据

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广宁县财政局宁发改[2020]16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费用支付比例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