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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景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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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02MACGMHXBXG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梁毅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建设二路80号E2幢502房
机构联系人: 梁毅
机构固定电话: 0758-6809668
机构电子邮箱: GDJF2023@163.com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流程

1、业务承接与准备:①接受委托,签订咨询服务合同。 ②明确服务范围、目标和时限。③组建项目团队,进行任务交底。 2、资料收集:①收集相关的图纸、合同、定额、政策文件、价格信息、变更签证单等一切必要文件。 3、实施方案制定:①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方法和重点。 4、具体实施与计算:①进行工程量计算、套价、取费、审核等核心工作。 5、内部复核:①实施二级或三级复核制度(编制人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确保成果质量。 6、成果文件出具与交付:①出具正式的咨询报告(估算书、预算书、结算审核报告等),并向委托方汇报、解释。 7、资料归档:①将工作底稿、计算书、报告等所有过程文件整理归档,以备后查。

服务时限

具体根据工程报审造价金额:工程(概)预算:100万元以内的:3个工作日,100-500万元:5个工作日,500-5000万元:10个工作日,5000-10000万元:15个工作日,10000万元以上:25个工作日;工程结算审核:100万元以内的:5个工作日,100-500万元:10个工作日,500-5000万元:15个工作日,5000-10000万元:30个工作日,10000万元以上:30个工作日;等。【具体需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收费标准

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

收费依据

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

服务类型

工程咨询

服务流程

签订合同 及上传合同一接收相关资料一开展工作形成咨询初步意见一经公司三级审核后,形成咨询初步结果一对委托单位的书面意见,应采纳,作适当的修订、调整,形成决定性意见一完成资料交接整理立卷归档一服务成果上传一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服务时限

1、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合同签订后,我司在收齐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技术基础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文件初稿; 2、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合同签订后,我司在收齐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技术基础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文件初稿;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及《广东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文)标准收费

收费依据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及《广东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文)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