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价格评估
服务流程
本公司业务人员从事估价业务,遵循业务承接,评估初步方案制定、现场勘查、评估资料搜集与评估方案修正、评估验算和报告初稿撰写,评估报告的三级复核。业务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程序,各业务小组应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并形成书面资料备检;凡无实质参与估价业务,估价师不得在估价报告上签章;未经三级复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不得对外正式提供估价报告。
服务时限
接受评估委托通知的1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对接并落实到现场对标的物进行考察评估;在评估申请人资料齐全的条件下,现场评估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估标的的初评(异地抵押物可延长至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备注:一、 100以下(含100) 10 。二、 100以上-1000(含1000) 4.5 。三、 1000以上-5000(含5000) 1.5 。四、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1 。五、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2 。六、 100000以上 0.15 。计件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此标准为不含开展业务所需差旅费、误餐补助等的收费标准,有关差旅费用由机构与委托方另行约定。
收费依据
粤价函[2012]855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