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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智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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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02MA53NGW60F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伍广清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肇庆市太和北路12号B1区4幢701房之一
机构联系人: 梁敬秋
机构固定电话: 0758-2833864
机构电子邮箱: guangdongzhizun@126.com

服务类型

节能技术服务

服务流程

①签订委托合同;②节能报告编制准备工作;③现场踏勘调研工作;④节能报告编制;⑤征求意见;⑥提交报告“报审稿”;⑦专家评审;⑧修改报告并提交“报批稿”取得批复

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且乙方收齐所需编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稿,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节能报告后评审单位出具评审意见,发改收到评审单位评审意见5个工作日内出正式批复,凭正式装订盖章节能报告到发改取回纸质版批复。

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粤价[2000]8号

收费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第2号令

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流程

一、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二、收集资料及现场勘察,(一)列资料清单,(二)编写人员携带无人机至项目现场拍摄措施照片、施工现状、项目航拍视频照片等。三、报告编制;四、报告审批部门审查;五、勘察处现场勘察;六、专家评审;七、按专家意见修改报告;八、专家组长复审签字;九、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准备报审材料以及方案最终文本送于水务部门报批;十、取得审批部门批复。

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业主根据方案编制单位的资料清单提供相应的资料,编制单位收齐所需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送审稿;在通过方案评审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修改,修改完成后送水利局备案。

收费标准

水利部司局函《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22号)文。(注: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厅《关于废止<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的函》(水保监督函[2014]2号)的规定,原收费文件的收费标准偏高,已不再使用。仅作为现阶段计费参考,以实际市场价为准。)

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计委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服务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流程

1.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环评报告合同 2.现场勘察及提资 3.现状环境监测 4.编写完成并出具资质形成送审稿 5.召开专家评审会 6.修编复核形成报批稿 7.自主公示后报批 8.部门受理公示 9.审批公示 10.取得批复

服务时限

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收到提供相关资料齐全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报告并递交至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环评手续办理时限为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 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 30 日内。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已全面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以下收费标准仅作为计费参考。参考原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费的收费基价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采用插入法计算。

收费依据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确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2.施工期间环境监测应视项目环评批复要求执行,费用纳入检验监测费统筹考虑,计费标准可参考《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粤环监协〔2018〕11号)执行。

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监测

服务流程

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水土保持监测合同。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建设期间,每季度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季度《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完成并报送上一年度《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与第四季度报告结合上报;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于3个月内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服务时限

在建设类项目在建设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试运行期开展监测;在建设生产类项目在建设期(含施工准备期)、试运行期和生产运行期均开展监测。按季度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和按年度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

收费标准

水利部司局函《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22号)文。(注: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厅《关于废止<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的函》(水保监督函[2014]2号)的规定,原收费文件的收费标准偏高,已不再使用。仅作为现阶段计费参考,以实际市场价为准。)

收费依据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