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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鸿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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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902724362306Y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林进自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茂名市人民南路229号大院(翠辉大厦二楼)2号201房、3号202房
机构联系人: 彭翠燕
机构固定电话: 0668-2867148
机构电子邮箱: hongxinpinggu@126.com

服务类型

资产评估

服务流程

业务受理程序工作流程: 1.受理估价委托、签定估价合同;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明确估价对象,估价目的和估价地点; 3.拟定估价作业方案,拟定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和作业步骤; 4.实地勘查搜集资料,对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和整理; 5.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 确定估价结果、撰写估价报告书; 6.估价报告审核,出具正式报告; 7.收取估价费用,提交估价报告,估价资料存档。

服务时限

收到评估通知后1个工作日被安排现场勘察,预评估报告及正式报告根据委托方要求提供,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收费标准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备注 1 100以下(含100) 10 此标准为不含开展业务所需差旅费、误餐补助等的收费标准,有关差旅费用由机构与委托方另行约定。 2 100以上-1000(含1000) 4.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5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1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2 6 100000以上 0.15

收费依据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

服务类型

房地产估价

服务流程

业务受理程序工作流程: 1.受理估价委托、签定估价合同;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明确估价对象,估价目的和估价地点; 3.拟定估价作业方案,拟定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和作业步骤; 4.实地勘查搜集资料,对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和整理; 5.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 确定估价结果、撰写估价报告书; 6.估价报告审核,出具正式报告; 7.收取估价费用,提交估价报告,估价资料存档。

服务时限

收到评估通知后1个工作日被安排现场勘察,预评估报告及正式报告根据委托方要求提供,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收费标准

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费率5‰,最高收费5000元;101≤房地产价格总额≤1000万元,费率2.5‰,最高收费22500元;1001≤房地产价格总额≤2000万元,费率1.5‰,最高收费15000元;2001≤房地产价格总额≤5000万元,费率0.8‰,最高收费24000元;5001≤房地产价格总额≤8000万元,费率0.4‰,最高收费12000元;8001≤房地产价格总额≤10000万元,费率0.2‰,最高收费4000元;房地产价格总额10000万元以上,费率0.1‰,最高收费(X-10000)*0.1‰元。

收费依据

按国家计委,建设部1995年7月17日计价格【1995】《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该收费标准是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频率分档累进计数。

服务类型

土地评估

服务流程

业务受理程序工作流程: 1.受理估价委托、签定估价合同;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明确估价对象,估价目的和估价地点; 3.拟定估价作业方案,拟定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和作业步骤; 4.实地勘查搜集资料,对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和整理; 5.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 确定估价结果、撰写估价报告书; 6.估价报告审核,出具正式报告; 7.收取估价费用,提交估价报告,估价资料存档。

服务时限

收到评估通知后1个工作日被安排现场勘察,预评估报告及正式报告根据委托方要求提供,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收费标准

评估总额≤100万元,费率4‰;101≤评估总额≤200万元,费率3‰;201≤评估总额≤1000万元,费率2‰;1001≤评估总额≤2000万元,费率1.5‰;2001≤评估总额≤5000万元,费率0.8‰;5001≤评估总额≤10000万元,费率0.4‰;评估总额10000万元以上,费率0.1‰。

收费依据

《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