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V6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84MA523YNY1Y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吕逸文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鹤山市鹤城镇鹤城大道30号顺兴楼一楼正面两卡
机构联系人: 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固定电话: 0750-8218839
机构电子邮箱: 1205025484@qq.com

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按合同约定。

服务时限

按合同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