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资产评估
服务流程
1、本所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2、评估工作进入前期准备阶段。3、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调查。4、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形成各类资产的初步测算结果。5、编制初步评估报告。6、本所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形成评估结论;与委托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沟通;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要求向委托人提交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服务时限
本所资产评估服务时限一般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资产评估服务。具有特殊性的资产评估项目的评估工作时限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委托人与本所洽谈后确定。
收费标准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10 2 100以上-1000(含1000) 4.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5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1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2 6 100000以上 0.15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未能详尽的内容请参考《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