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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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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81MADEHFP738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谭瑞嫦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台山市台城陈宜禧路南263号台山碧桂园盛世华府一街1座131室第3卡(一址多照)
机构联系人: 谭燕红
机构固定电话: 0750-5661921
机构电子邮箱: 10657090@qq.com

服务类型

价格评估

服务流程

价格评估服务流程包括客户咨询与信息收集、市场调研、实地勘察(如适用)、估价分析、撰写估价报告、审核与校对、报告交付与客户沟通,以及提供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

服务时限

一年

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依据计费额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规定如下:对于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采用10%的差额计费率,但若按此费率计算的收费额不足2000元,则统一按2000元计费。当计费额度超过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时,差额计费率降至4.5%;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差额计费率进一步下调至1.5%;而计费额度在5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之间的,差额计费率则为1%。对于超过1亿元至10亿元(含10亿元)的计费额度,差额计费率降至0.2%;若计费额度超过10亿元,则差额计费率最低为0.15%。在计费过程中,每一档次的计费额度均以前一档已计费的部分为基准,差额部分按相应档次的费率计算。

收费依据

《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