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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骏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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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3707544343G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刘天平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江门市港口二路10号之七首二层
机构联系人: 刘天平
机构固定电话: 0750-3106633
机构电子邮箱: 279175111@qq.com

服务类型

土地评估

服务流程

根据估价规范及相关合同给定,通常情况下服务流程: 受理估价委托→ 确定估价基本事项→编制估价作业方案→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实地查勘估价对象→选用估价方法进行测算→确定估价结果→撰写估价报告→审核估价报告→交付估价报告

服务时限

根据估价规范及相关合同给定,资料齐全等一般情况下需要3-7天的时间,特殊情况下,一至两天出具评估报告

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房地产、土地、资产相关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第971号)、《国家计委、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的协商定价

收费依据

参照国家房地产、土地、资产相关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第971号)、《国家计委、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的协商定价

服务类型

房地产估价

服务流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等,通常情况下服务流程: 受理估价委托→ 确定估价基本事项→编制估价作业方案→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实地查勘估价对象→选用估价方法进行测算→确定估价结果→撰写估价报告→审核估价报告→交付估价报告

服务时限

根据估价规范及相关合同给定,资料齐全等一般情况下需要3-7天的时间,特殊情况下,一至两天出具评估报告

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房地产、土地、资产相关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第971号)、《国家计委、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的协商定价

收费依据

参照国家房地产、土地、资产相关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第971号)、《国家计委、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的协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