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节能技术服务
服务流程
收集资料-报价-签订合同-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确定工作方案-到企业开展必要的现场培训、整改指导-开展报告编写-内审修改-形成送审稿-递交相关协会负责部门审核-修改完善-相关部门主持安排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平台上传。
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中介方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节能评估报告(送审稿),起计日期以收到业主方提供完整材料并支付第一笔款当日计。
收费标准
按合同约定,合同额费用已包括中介方为完成委托事项需由业主方支付的全部费用:节能报告编制及专家意见修改费用、评估工作现场考察费用、参加专家评审会等费用(包含税费)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和《关于规范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6]1493号)
服务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流程
收集资料-报价-签订合同-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开展必要的公示-确定工作方案-开展必要的现状监测-开展报告编写-内审修改-形成送审稿-递交管理部门-受理公示-管理部门审核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评估和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审批前公示-上报审批-审批后公示-取得批复
服务时限
1.本合同生效,业主方向中介方提供工作所需的全部相关资料并完成相关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中介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审稿的编制工作。 2.中介方应积极、及时地响应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补充、修改意见,并在业主方补充相关资料、落实相关工作后5天内中介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修改编制工作。 3.工期跨越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工期时间相应顺延。 4.业主方原因影响中介方工作的,则工期时间相应顺延。国家或地方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划、区划、产业政策、标准、导则变更、环保审批部门变更、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因素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造成影响时,工期时间相应顺延。
收费标准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涉及的下列工作由中介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a.自然和社会环境现状调查;b.大气环境现状常规因子调查;c.地表水环境常规因子现状调查;d.声环境现状调查;e.土壤环境现状调查。 2.本费用不含专家评审费,一般情况下环评报告表项目不需要召开专家评审会,如由于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管理部门要求召开评审会,则相关费用由业主方另行承担,且中介方可根据相关要求变化增加相关费用;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和《关于规范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6]14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