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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钧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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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77962823212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林海霞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3号百利达广场1座1712-1716
机构联系人: 潘雪芬
机构固定电话: 0757-87787020
机构电子邮箱: 16728318@qq.com

服务类型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与本项目所有有关的工程内容提供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服务时限

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收费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费=监理收费基价X专业类型调整系数X工程范围调整系数X (1土浮动幅度值) 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监理收费基价

收费依据

可参考《信息服务资费标准》依据《ISO/IEC20000:200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标准、《信息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可参照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相关技术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或由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服务类型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按业主要求

服务时限

由合同签订时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

收费标准

可参考《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CAGHP015-2018,《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规范》DZTO222-2006、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取费指导价格

收费依据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CAGHP015-2018、《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规范》DZTO222-2006、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取费指导价格等

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流程

签订合同后,需甲方提供的各项相关技术资料后我方按照资料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初稿,并在专家评审后修改完成后就出具最终的方案报告,并协助业主上传相关报批资料至项目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服务时限

建设方提供的各项资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向建设方提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初稿);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会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专家意见完成方案修改,我单位向建设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并协助建设方取得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 号) 的规定,或由业主单位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协商确定。

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 号) 的规定,或由业主单位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协商确定。

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监测

服务流程

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许可决定书之日起,进场进行全面调查,对施工期项目区进行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并在每个季度末期编制季度监测报告并提供给业主,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服务时限

签订合同后,与项目施工工期同步。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 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或由业主单位与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协商确定。

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 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或由业主单位与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协商确定。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流程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编制,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并出具合格的成果文件

服务时限

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

收费标准

可参照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服务的计费标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 742号文《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收费标准为依据计取。

收费依据

可参照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服务的计费标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 742号文《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收费标准为依据计取。

服务类型

工程咨询

服务流程

合同签订后,双方沟通项目基本资料后根据现场调研,收集相关资料,讨论。依据相关资料及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本工程的项目建议。书。、

服务时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履行。乙方在甲方资料提交基本齐全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项目成果文件编制,并提交给甲方。

收费标准

1、可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计费收取 2、可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计费收取 3、或根据双方协商

收费依据

1、可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计费收取 2、可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计费收取 3、或根据双方协商

服务类型

人防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与本项目所有有关的工程内容提供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服务时限

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收费标准

1、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相关规定。 2、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按照“粤建监协[2015]21号文”《关于印发<广州、深圳、佛山工程监理费计算规则的通知》(简称《监理费计算规则》)的要求计算相应的监理费。

收费依据

1、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相关规定。 2、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按照“粤建监协[2015]21号文”《关于印发<广州、深圳、佛山工程监理费计算规则的通知》(简称《监理费计算规则》)的要求计算相应的监理费。

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与本项目所有有关的工程内容提供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收费标准

1、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相关规定。 2、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按照“粤建监协[2015]21号文”《关于印发<广州、深圳、佛山工程监理费计算规则的通知》(简称《监理费计算规则》)的要求计算相应的监理费。

收费依据

1、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相关规定。 2、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按照“粤建监协[2015]21号文”《关于印发<广州、深圳、佛山工程监理费计算规则的通知》(简称《监理费计算规则》)的要求计算相应的监理费。

服务类型

水利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与本项目所有有关的工程内容提供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服务时限

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收费标准

1、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相关规定。 2、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按照“粤建监协[2015]21号文”《关于印发<广州、深圳、佛山工程监理费计算规则的通知》(简称《监理费计算规则》)的要求计算相应的监理费。

收费依据

1、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相关规定。 2、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按照“粤建监协[2015]21号文”《关于印发<广州、深圳、佛山工程监理费计算规则的通知》(简称《监理费计算规则》)的要求计算相应的监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