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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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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4193545217A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汪良军
经营有效期止: 2048-04-19
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38号世博广场公寓四座八楼(住所申报)
机构联系人: 何雪舟
机构固定电话: 0757-83391804
机构电子邮箱: 895339431@qq.com

服务类型

测绘

服务流程

按甲方出具的测绘技术要求任务书进行地形测量、RTK控制点测量、断面测量等工作,并提供相关成果内容给甲方/第三方中介审查。

服务时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且甲方提供测绘所需基础资料齐全后,在甲方要求工作时间内完成测绘工作。

收费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有关收费标准计费,最终根据实际工程量计取测绘费。

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有关收费标准计费。

服务类型

工程勘察

服务流程

合同签订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勘察/测量所需基础资料齐全后,乙方开展勘察/测量工作,并在合同规定时间节点内提交经审核合格的勘察/测量成果。

服务时限

在资质有效期限内,具体项目勘察/测量工作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

收费标准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计费。

收费依据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以实物量计费。

服务类型

工程咨询

服务流程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提供齐全技术性基础资料,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限内提交成果给甲方。

服务时限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供齐全技术性基础资料后,在甲方要求时限内提交成果给甲方。

收费标准

收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相关收费标准,结合项目实际工作量计算。

收费依据

收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相关收费标准为依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