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房地产估价
服务流程
1、前期洽谈,了解评估评审项目概况、范围、对象,并作充分沟通;2、签定评估评审合同,明确评估评审目的、基准日及各项要求;3、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前期工作准备,提供资料清单给相关单位;4、对现场实物勘察,进行现场拍照、记录等取证工作;5、内业工作,录入、整理、统计、复核数据,并对相关资料及数据进行综合分析;6、与各方积极沟通,反馈工作情况,解决问题,汇报工作;7、出具初步评估评审报告征求意见,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完善报告;8、出具正式评估评审报告。
服务时限
协商约定时限
收费标准
档次1:100以下(含100)费率为10‰;档次2:100以上-1000(含1000)费率为4.5‰;档次3:1000以上-5000(含5000)费率为1.5‰;档次4:5000以上-10000(含10000)费率为1‰;档次5: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费率为0.2‰;档次6:100000以上费率为0.15‰。备注:此标准为不含开展业务所需差旅费、误餐补助等的收费标准,有关差旅费用由机构与委托方另行约定。
收费依据
国家计委、建设部于 1995 年发布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 971 号)
服务类型
价格评估
服务流程
价格评估委托;价格评估受理;签订委托书;现场实物查验;搜集评估资料;市场调查 ;评定估算及作出结论;审核;出具评估报告;送达及归档。
服务时限
协商约定时限
收费标准
详见公司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
收费依据
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价格鉴证评估行为指南》的有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