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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全圆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7MA7HLB2M2R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林梓烽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8号金东海大厦2/901号房之一
机构联系人: 林梓烽
机构固定电话:
机构电子邮箱: 664674011@qq.com

服务类型

测绘

服务流程

客户业务咨询、委托;项目资料移交生产部门;成果提交质检;资料存档;提交成果资料。

服务时限

小型项目委托:5-10个工作日 房产测绘,规划条件核实测绘等中大型测绘项目:10-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土地测量:对土地坐标进行定桩放样,4371.1元/件(4个点),测绘费用按实际完成件数结算。 2、1:500地形图测绘:每幅图6.25万平方米,I类8152.45元/幅,II类11390.33元/幅,III类15695.72元/幅,测绘费用按实际测绘面积及类别结算。 3、建筑物定线:对建筑物坐标进行放样,3278.85元/件(4个点),测绘费用按实际完成件数结算。 4、水准测量:对土地标高进行测量,四等水准4792.98元/千米,测绘费用按实际作业距离结算。 5、建筑规模测算:首次委托该项目不收费,之后建筑设计如反复修改或调整需要重新委托、变更测算,则每次按修改或调整部分涉及的单元面积进行收费,测绘费用按变更面积2.0元/平方米结算。 6、房产预售测绘:分为住宅用房、多功能综合楼用房二类,住宅用房2.04元/平方米,多功能综合楼用房2.72元/平方米,测绘费用按预测的建筑总面积结算。 7、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按2.70元/平方米计算测绘费,费用按实测的总建筑面积结算。 8、房产测绘:分为住宅用房、多功能综合楼用房二类,住宅用房1.36元/平方米,商业楼用房2.04元/平方米,多功能综合楼用房2.72元/平方米,测绘费用按实测的总建筑面积结算。 9、人防工程测量:按2.00元/平方米计算测绘费,费用按实测的总建筑面积结算。

收费依据

《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 《测绘生产成本定额》(财建[2009]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