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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禾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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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MA52UU8Q70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郑燕华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3幢2幢301号房之三
机构联系人: 卢银璇
机构固定电话: 0754-88817053
机构电子邮箱: 1299172817@qq.com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流程

根据项目情况双方商定

服务时限

根据项目情况双方商定

收费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收费依据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服务类型

工程咨询

服务流程

按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时限

按相关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按相关规定执行

收费依据

按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监测

服务流程

项目开工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需要对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按季度编制监测报告,每季度第一个月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送上一季度监测报告;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服务时限

项目开工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

收费标准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收费依据表2标准计列。

收费依据

《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22号)。

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流程

收集项目信息,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等级及目标,开展土石方平衡分析,进行占地分区并确定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及投资,制定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分析项目水土保持与各强规的适应性评价。形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审稿,报送水务局,由水务局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审稿进行修改,由专家组长确定已修改完毕并签署修改对比表后,形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与相应其他报批材料准备齐全后,报送水务局批复。

服务时限

项目立项并能提供满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设计资料~取得批复。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收费依据表1标准计列。

收费依据

《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