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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昊华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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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7361533923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杨健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龙湖区珠城路16号联泰时代总部中心2幢1101-1104房
机构联系人: 吴宇
机构固定电话: 0754-88865038
机构电子邮箱: sthhpg@163.com

服务类型

乡村振兴咨询服务

服务流程

依照合作合同执行

服务时限

根据业主要求完成服务

收费标准

依照合作合同执行

收费依据

依照合作合同执行

服务类型

价格评估

服务流程

(1)明确业务基本事项; (2)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3)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4)进行评估现场调查; (5)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6)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7)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8)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服务时限

按照合同约定服务时间开展评估工作。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收费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服务金额收费。

收费依据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

服务类型

资产评估

服务流程

现场勘察-撰写报告-三级审核流程-出具正式报告

服务时限

与采购方协商确定

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收费标准及具体项目委托单位要求,据实结算。

收费依据

《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

服务类型

土地评估

服务流程

现场勘察-撰写报告-三级审核流程-出具正式报告

服务时限

与采购方协商确定

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收费标准及具体项目委托单位要求,据实结算。

收费依据

粤价(1995)182号

服务类型

房地产估价

服务流程

现场勘察-撰写报告-三级审核流程-出具正式报告

服务时限

与采购方协商确定

收费标准

参照粤价〔1995〕362号文《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委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结合实际项目情况与采购方进行协商

收费依据

粤价〔1995〕362号文《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委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