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
服务流程
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外、室内消火栓水系统,各类自动喷火灭火系统,各类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固定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固定泡沫灭火系统,消防电源和消防电气设施以及其他需要进行维护和测试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
服务时限
法律依据:根据国家规定的《消防器材维保管理 》,消防器材需要每个月检查一次,特殊的危险场所应该半个月检查一次。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要随时进行。大的维保保养,特别是由专业公司来做的检查和维护保养至少每年要有一次。《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三)组织实施对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第十条接受委托的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三)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第三十二条,不具备自主维护保养检测能力的高层民用建筑业主、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组织维修、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收费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费(简称维保服务费)按消防设施总投资额分档累加计收,100万元以内的,年度维保服务费为6%;101-300万元的,年度维保服务费为5%;301-600万元的,年度维保服务费为4%;601万元以上的,年度维保服务费为2%。
收费依据
按照广东消协《广东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行业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