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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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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4886790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兰长青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富安大道华南城铁东物流区12栋17层1701-1711
机构联系人: 白红丹
机构固定电话: 0755-82821011
机构电子邮箱: 1003076854@qq.com

服务类型

测绘

服务流程

接受委托-->现场踏勘-->技术设计-->方案审批-->测量施工-->数据处理-->质量检查-->成果审核-->提交报告-->后续服务。

服务时限

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或地区现行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实行总价包干或计工程量收费。

收费依据

《工程勘察服务成本要素信息(2022版)》、《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关于制定我省房地产测绘收费的复函》 ( 粤价【2007】 193号、 粤价函【1998】 548号)等。

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1、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2、参加设计交底会议、审查承包单位质保、安保体系,审核测量放线成果;3审查承包单位开工申请;4、第一次工地会议;5、工地例会、专题会议;6、质量、进度、造价、安全三控、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采购监理,设备制造监理;6、工程竣工验收;7、监理工作总结;8、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服务时限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收费标准

按建安费的1%~3%

收费依据

按国家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工程咨询

服务流程

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服务时限

至项目合同履约完成。

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及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按行业收费标准,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收费依据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及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 。

服务类型

工程设计

服务流程

按市场标准

服务时限

永续服务

收费标准

按市场标准

收费依据

按市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