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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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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95745G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荣延祥
经营有效期止: 2038-12-3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7号
机构联系人: 张敬
机构固定电话: 0755-25120973
机构电子邮箱: 422174781@qq.com

服务类型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

服务流程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程序可分为编制评估工作大纲、地质灾害综合调查、资料综合整理及报告编制、报告评审四个阶段。

服务时限

2029年1月9日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依据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于2017年3月9日发布的《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取费指导价格》。计算方式如下: 1、地质灾害评估取费=地质灾害评估取费基准价×(1±20%); 2、地质灾害评估取费基准价=地质灾害评估基本取费×工程类别调整系数(K1)×工程规模调整系数(K2)×地区调整系数(K3)。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依据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于2017年3月9日发布的《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取费指导价格》。计算方式如下: 1、地质灾害评估取费=地质灾害评估取费基准价×(1±20%); 2、地质灾害评估取费基准价=地质灾害评估基本取费×工程类别调整系数(K1)×工程规模调整系数(K2)×地区调整系数(K3)。

服务类型

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流程

图纸资料:如岩土工程勘查报告、施工图、竣工图、施工记录、竣工质检及验收文件、沉降观测记录 、设计变更资料等;考察现场,按资料核对实物,调查建筑物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察看已发现的问题;制定检测计划,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

服务时限

服务期限(2024年8月24日)

收费标准

《关于重新申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和申请收费增项的函》(粤建管函[2004]221号)

收费依据

省建设厅: ??? 你厅《关于重新申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和申请收费增项的函》(粤建管函[2004]221号)悉。经研究,现复如下: 鉴于我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2]146号)试行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同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建筑材料、建设工程检测时收取检测(验)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可按下浮不超过本文规定收费标准10%的幅度内制定当地的具体标准,并报我局备案。《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我局粤价[2002]168号文转发)中已有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按该文规定执行。从事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的,其收费按我局《关于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的批复》(粤价[2002]97号)规定执行。

服务类型

工程勘察

服务流程

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执行

服务时限

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执行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收费。

收费依据

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