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资产评估
服务流程
委托人确认我所为评估服务机构后,我所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待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工作人员查勘现场,查勘现场后3-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评,与委托人初步交换意见并确认评估值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服务时限
委托人确认我所为评估服务机构后,我所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待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工作人员查勘现场,查勘现场后3-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评,与委托人初步交换意见并确认评估值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收费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 评估值100万以下部分收费为1%;100万至1000万部分收费为0.45%;1000万至5000万部分收费为0.15%;5000万至10000万部分收费为0.1%;10000万至100000万部分收费为0.02%;100000万以上部分收费为0.015%。
收费依据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