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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和工程管理(中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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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4MACJXH678N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李劲新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中山市阜沙镇阜南大道81号康域诚品花园5卡
机构联系人: 李劲新
机构固定电话: 0760-86984141
机构电子邮箱: 13924206727@163.com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流程

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与委托方接洽,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咨询人可提供合同范本供甲方参考,签订时间由委托方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安排工程师完成工作。

服务时限

按中选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完成或者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服务时限。

收费标准

国家有关行业收费标准收费或者合同约定的费用收费。

收费依据

国家有关行业收费标准收费。

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接受委托→开展服务→出具成果文件→成果文件交底→结算→完结

服务时限

自合同约定开始时间至成果文件交付完毕日止

收费标准

监理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不小于2.5%; 监理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收取1.9%至2.5%; 监理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收取1.3%至1.9%; 监理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到1亿元的,收取1.1%至1.3%; 监理工程造价在1亿元到5亿元的,收取0.7%至1.1%; 监理工程造价在5亿到10亿元的,收取0.5%至0.7%; 监理工程造价在10亿元以上的,不得大于0.5%。

收费依据

根据文件:《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要求进行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