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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水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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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3MABW6EB31N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李志威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自编B8栋三楼
机构联系人: 董小华
机构固定电话: 020-84446724
机构电子邮箱: 22899177@qq.com

服务类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服务流程

进场填写委托单,检测试验,出具报告。

服务时限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检测监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和招标人的要求。

收费标准

按穗建造价[2013]29号《关于调整计算我市材料检验试验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价函[2012]1490号《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和粤建检协[2015]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等现行文件标准计算实际检测费。

收费依据

按穗建造价[2013]29号《关于调整计算我市材料检验试验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价函[2012]1490号《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和粤建检协[2015]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等现行文件标准计算实际检测费。

服务类型

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流程

进场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检测试验,出具报告。

服务时限

按照项目的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约定的要求。

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粤价函【2012】1061号、粤价函[1996]64号、穗建造价[2013]29号《关于调整计算我市材料检验试验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价函[2012]1490号《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和粤建检协[2015]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等现行文件标准计算实际检测费。

收费依据

按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粤价函【2012】1061号、粤价函[1996]64号、穗建造价[2013]29号《关于调整计算我市材料检验试验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价函[2012]1490号《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和粤建检协[2015]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等现行文件标准计算实际检测费。

服务类型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服务流程

进场填写委托单,检测试验,出具报告。

服务时限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检测监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和招标人的要求。

收费标准

按穗建造价[2013]29号《关于调整计算我市材料检验试验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价函[2012]1490号《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和粤建检协[2015]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等现行文件标准计算实际检测费。

收费依据

按穗建造价[2013]29号《关于调整计算我市材料检验试验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价函[2012]1490号《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和粤建检协[2015]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等现行文件标准计算实际检测费。

服务类型

工程咨询

服务流程

进场填写委托单,检测试验,出具报告。

服务时限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检测监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和招标人的要求。

收费标准

按穗建造价[2013]29号《关于调整计算我市材料检验试验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价函[2012]1490号《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和粤建检协[2015]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等现行文件标准计算实际检测费。

收费依据

按穗建造价[2013]29号《关于调整计算我市材料检验试验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价函[2012]1490号《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和粤建检协[2015]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等现行文件标准计算实际检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