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价格评估
服务流程
委托价格鉴定:当事人需要向鉴定机构递交鉴定委托书,明确委托人的名称、地址及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以及委托鉴定的标的物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来源与购置(获取)时间、地点等。此外,还需说明委托鉴定的理由和要求,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1。 受理价格鉴定:鉴定机构收到鉴定委托书后,将对委托书载明的事项及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价格鉴定受理条件,鉴定双方应签订鉴定业务合同,约定鉴定相关事项1。 现场勘估:价格鉴定人员对鉴定标的物进行现场勘估,调查鉴定标的物的现实状况,核实有关数据和资料。对于不动产项目,还需进行实地勘丈测估和周围环境调查。现场勘估应做好详细记录1。 鉴定、估算:价格鉴定人员对关系鉴定标的物价格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按照选定的鉴定方法进行估算,作出鉴定结果1。 出具鉴定报告书:鉴定结果应以书面报告形式交付委托人。鉴定结果报告书应包括鉴定标的物名称、种类、规格、数量,鉴定目的,鉴定日期,鉴定标的物现存地点、现实状况及勘估说明,鉴定因素分析,鉴定勘测数据,鉴定使用方法,鉴定结果,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报告书由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价格鉴定承办人员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1。 补充鉴证或复核裁定:如果委托人对价格鉴证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原价格鉴证机构提出补充鉴证或复核裁定。对省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复核裁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家价格鉴证机构提出复核裁定。
服务时限
价格鉴证服务的时限通常为7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具体时限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异,特殊案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通常为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备注 1 100以下(含100) 10 此标准为不含开展业务所需差旅费、误餐补助等的收费标准,有关差旅费用由机构与委托方另行约定。 2 100以上-1000(含1000) 4.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5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1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2 6 100000以上 0.15 收费说明: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