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价格评估
服务流程
业务洽谈→签订评估业务委托书→预收评估费用→成立评估工作小组→编制评估计划→现场勘查 →收集评估所需资料→编制评估报告书→收取余下的评估费用→向委托方交付正式的评估报告书
服务时限
通常取决于评估的具体类型和复杂程度,正常情况下二十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广东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计费额度:100万元 以下(含100) ,差额计费率10 %;100万以上-1000万(含1000万) ,4.5%;1000万以上-5000万(含5000万) ,1.5% ;5000万以上-10000万(含10000万) ,1% ;10000万以上-100000万(含100000万),0.2% ;100000万以上,0.15% 备注:此标准为不含开展业务所需差旅费、误餐补助等的收费标准,有关差旅费用由机构与委托方另行约定。 收费说明: 1.计件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2.计件收费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按上表规定的分档差额计费率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经评估双方协商,评估收费总额可上下浮动20%.其中,证券评估业务的收费总额上浮幅度可提高到30%. 3.对无形资产、企业上市、破产清算、法律纠纷等较复杂的资产评估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根据评估项目、时间要求、风险责任等因素,收费标准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
收费依据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201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