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价格评估
服务流程
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以下服务流程: 1. 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 2. 签署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 3. 选定评估基准日; 4. 拟订评估方案; 5. 指导资产占有单位清查、填报资产,搜集准备资料; 6. 检查核实资产、验证资料; 7. 检测鉴定资产; 8. 选择评估方法和计算公式; 9. 针对具体对象进行评定估算; 10. 分析确定评估结果,撰写评估说明; 11. 汇总编写资产评估报告、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 12. 评估机构内部审核检验评估结果; 13. 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14. 建立项目档案。
服务时限
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法律依据:中评协印发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第十条 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 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收费标准
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法律依据:中评协印发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第十条 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 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收费依据
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意见》(粤财工〔2012〕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