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1、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2、委派和确认总监理工程师;3、成立项目监理部;4、收集有关工程项目资料;5、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6.第一次工地会议;7、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控制; 8、施工阶段过程中监理控制;9、竣工验收;10、保修阶段监理工作;11、监理总结,资料归档。
服务时限
监理服务时限是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时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为监理服务时限的完成时间。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