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流程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规范开展业务,严格执行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并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规程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及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并随时准备好接受由采购人组织的现场核查和复审。
服务时限
按财政部、建设部共同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及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的规定,按采购人委托协议书给定的时间完成评审或复审工作。
收费标准
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的计费标准计算。
收费依据
粤价函【2011】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