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合同签订、项目成立文件、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标准化配置、资料上传、抽查表、整改通知、年度培训、总监例会、竣工验收。具体要求包括:印章启用、管理通操作指南、管理通账号建立、现场检查、规范资料盖章等。
服务时限
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验收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从项目施工阶段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 (含配合审计工作)期间的时间跨度。
收费标准
(一)按照参与监理工作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万元/人·年。 (二)按工程造价的比例计取:1、监理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不得小于2.5%;2、监理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收取1.9%至2.5%;3、监理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收取1.3%至1.9%;4、监理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到1亿元的,收取1.1%至1.3%;5、监理工程造价在1亿元到5亿元的,收取0.7%至1.1%;6、监理工程造价在5亿到10亿元的,收取0.5%至0.7%;7、监理工程造价在10亿元以上的,不得大于0.5%; (三)款计取监理费的标准,包括自施工阶段到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取费,但不包括施工招标阶段的监理费。 (四)监理费可在工程总概算的质监理和单位管理费或项目不可预计费内列支。 (五)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的工程,基监理费由双方参照国际标准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7]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