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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侨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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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6MABY2KL15A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黎志高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群华路15号4幢4层3A02室(信息申报制、一址多照)
机构联系人: 黎志高
机构固定电话: 0750-3985568
机构电子邮箱: gdqf668@163.com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流程

完成招标、资格审查,按要求编制及提供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限价或工程预算、相关计价、计量、支付、索赔等条件及说明、合同条款等,直至合同签订

服务时限

根据业主要求跟双方拟定的合同要求为准,详见合同

收费标准

收费以咨询人审核定案并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结算价为计费基数记取,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服务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费

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流程

项目准备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且各项监理工作须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要求。

服务时限

根据业主要求跟双方拟定的合同要求为准,详见合同。

收费标准

监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费标准计算。

收费依据

监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费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