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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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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36734500143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钟炳熙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裕海路5号龙溪公交保养场综合楼第3轴(仅作写字楼功能用)
机构联系人: 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固定电话: 020-36322063
机构电子邮箱: 2960168113@qq.com

服务类型

工程咨询

服务流程

一、编制资审文件(如有)及采购(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响应文件格式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按照有关采购(招标)管理规定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文件的报审。 三、收集了解潜在投标人的有关信息、资料。 四、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采购(招标)信息及办法。 五、组织评审专家对投标人进行资料审查。 六、出售采购(招标)文件或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七、进行开标前澄清、采购(招标)文件修改等有关工作。 八、公开项目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及确定评标办法。 九、组织并主持召开开标工作。 十、接受投标,组织收标、开标、清标、评标等工作。 十一、根据评委会意见协助编制并形成评标报告。 十二、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审评标报告。 十三、若第一次采购(招标)失败,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好相关合法采购(招标)工作。 十四、根据法规规定办理相关中标(成交)手续。 十五、组织各供应商现场踏勘和标前会(如有):组织协调对供应商的书面问题的答疑,按时发出经采购人审核的有正式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十六、协助甲方与中标(成交)方洽谈有关合同签订的事宜。 十七、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质疑予以答复。 十八、采购(招标)工作完成后整理移交资料归档。

服务时限

长期有效

收费标准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再按工程,服务,货物进行分类计算

收费依据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