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测绘
服务流程
按技术规范流程
服务时限
资质有效期内
收费标准
按市场标准价格收费
收费依据
国测财字[2022]3号
服务类型
工程咨询
服务流程
了解基本情况(服务对象的需求、服务要求)、收集相关资料→签订服务合同→制定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流程、服务团队组建及人员配备、服务进度、服务目标等)→开展服务工作→提交服务成果→进行考核评价→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归档→合同结束
服务时限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收费标准
工程咨询服务的收费计取一般对政府部门、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委托三种不同服务类型分别计价。服务酬金计算方法一般为(基础费用+现场服务人员数量×服务天数×对应职级的服务人员日收费标准)。基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差旅费、技术成果打印装订费、现场监测或检测费、专业资料购买费、外部专家咨询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可根据实际服务内容进行选取。 其中专家咨询费可参考《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差旅费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财行〔2016〕71号)、现场监测或检测费参考各地监测收费标准,结合市场价格变化以及项目规模等因素确定
收费依据
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变化以及项目规模情况等
服务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流程
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评价→环境影响分析论证与预测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内审(形成送审稿)→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提交审批部门受理、评审→编制单位修改完善、提交报批稿→报批前公示→审批部门审批→合同结束
服务时限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收费标准
主要参考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计价格[2002]125号),根据项目投资额、行业类别、环境敏感程度以及咨询服务人员投入工日进行估算,也可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 其他费用比如会议费参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专家咨询费参考《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差旅费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财行〔2016〕7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市场价格变化以及项目规模等因素确定
收费依据
《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计价格[2002]125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以及市场价格变化、项目规模情况等
服务类型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服务流程
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对接征求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主设单位意见→编制形成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初步成果→通过内审(形成送审稿)提交建设单位送审→审批部门受理、评审→编制单位修改完善、提交报批稿→审批部门审批→合同结束
服务时限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收费标准
为了规范水利系统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加强水文收费管理工作,促进水文事业的发展,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 央管理的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81号)和《关于放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1993〕价费字134号)及国家有关政策,水利部于1994年6月发布了《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水财〔1994〕292号),为现行水文专业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 水资源调查评价收费标准目前没有国家标准,主要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财行〔2016〕7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市场价格变化以及项目规模等因素确定。
收费依据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收费主要依据为《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水财〔1994〕292号)以及市场价格变化、项目规模情况等
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流程
收集项目资料→勘查项目现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内审修改→专家审核、复核→成果报送相关水行政部门→相关水行政部门批复
服务时限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收费标准
水土保持方案收费标准是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2005年6月17日印发的《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中有所说明的。但在2014年3月4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废止<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的函》(水保监督函〔2014〕2号),废止了保监〔2005〕22号文。因此水土保持方案收费标准目前没有国家标准。水土保持方案收费标准根据市场价格、项目规模等因素
收费依据
水土保持方案收费主要依据为市场价格、项目规模等
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监测
服务流程
收集项目资料→勘查项目现场→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内审修改→报送相关水行政部门→开始水土保持监测→每季度第一月向水行政部门报送上季度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完工→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服务时限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收费标准
水土保持监测收费标准是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2005年6月17日印发的《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中有所说明的。但在2014年3月4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废止<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的函》(水保监督函〔2014〕2号),废止了保监〔2005〕22号文。因此水土保持监测收费标准目前没有国家标准。水土保持监测收费标准根据市场价格、项目规模等因素
收费依据
水土保持监测收费主要依据为市场价格、项目规模等
服务类型
水资源论证
服务流程
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对接征求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主设单位意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提交建设单位送审→审批部门受理、评审→编制单位修改完善、提交报批稿→审批部门审批→合同结束
服务时限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收费标准
为保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工作质量,规范水资源论证收费行为,维护水资源论证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等有关规定,水利部水资源司于2006年9月组织起草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征求意见稿)》(资源规函〔2006〕56号),向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广泛征求意见。但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按照国务院2014年0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取水单位可自行编制或委托其他技术支撑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由企业根据水资源论证工作深度、工作量等自行核定。因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目前没有国家标准。需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和项目规模等因素确定。
收费依据
水资源论证收费主要依据为市场价格变化以及项目规模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