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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致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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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219096447
机构性质: 企业
法人代表: 黄斌
经营有效期止: 长期有效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号北面三层301房
机构联系人: 苏志文
机构固定电话: 020-37574180
机构电子邮箱: gzzxpg@163.com

服务类型

土地评估

服务流程

业务承接-业务协商-收集资料-评定估算-提交报告

服务时限

承接业务起90天

收费标准

参考累进制计算、报告时间要求、评估对象数量为依据,结合综合工作量为考量,提出报价

收费依据

按国家计委、建设部1995年7月17日计价格[1995]971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服务类型

房地产估价

服务流程

业务承接-业务协商-收集资料-评定估算-提交报告

服务时限

承接业务起90天

收费标准

参考累进制计算、报告时间要求、评估对象数量为依据,结合综合工作量为考量,提出报价

收费依据

按国家计委、建设部1995年7月17日计价格[1995]971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服务类型

资产评估

服务流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24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政部 2017 年发布)、《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系列(含资产评估程序、委托合同、报告、方法等具体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相关执业指引制定,覆盖法定评估、非法定评估全流程合规要求,涉及国有资产、证券期货等特殊领域的评估业务还需同时符合对应监管规则。 资产评估流程分为业务承接、前期筹备、现场调查与资料核查、评定估算、内部审核与报告出具、归档与后续管理等六大核心阶段,法定评估业务需满足额外的强制合规要求。 1、业务承接(风险前置): 核查委托目的合法性、评估对象清晰度、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强制确认机构 / 执业人员与相关方无利害关系,排除委托人干预评估、恶意低价竞争等情形,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权责。 2、前期筹备(明确依据): 匹配对应专业人员组建项目组,与委托方确认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编制经内部审批的执业计划,明确各环节分工与进度。 3、现场核验(法定程序): 通过现场踏勘、监盘、访谈、官方渠道核验等方式,核实资产存在性、权属状态、经营情况,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 / 合法性验证;程序受限且无法弥补的,不得出具报告。 4、评定估算(过程留痕): 结合评估目的、资产属性选适配评估方法,原则上需采用 2 种以上方法,所有参数选取需有可验证依据,测算过程全程留痕形成工作底稿,严禁人为调整评估结论。 5、审核出具(质量把关): 严格履行「项目组 - 专业线 - 质控端」三级复核,报告充分披露评估假设、特别事项、使用限制,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后交付。 6、归档管理(留存合规): 报告出具后 90 日内整理全执业资料归档,非法定评估档案保管不少于 15 年,配合监管检查、报告解释工作,严守执业涉密信息。

服务时限

(1)项目进场时间 虽招标方未说明项目具体进场时间,我司可以在确定中选为最终服务商时经招标人同意后马上安排进驻资产所在地开展现场工作,不以必须收到书面通知为条件。 (2)报告初稿出具时间 我司工作节奏是在项目现场工作期间完成包括现场勘查工作、部分评估定算和部分报告撰写,因此我司对初稿出具时间,承诺根据招标方要求时间内出具初稿。 (3)正式报告出具时间 我司完全承诺在招标方对项目终稿要求的时间内提前3天完成工作。并保证《资产评估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相关格式、质量应能通过有权部门的审批。

收费标准

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07月09日 17:07:55 索取号:0406-02-2010-000531 文号:粤价〔2010〕142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粤价〔2010〕142号

收费依据

粤价〔2010〕142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粤价〔2010〕142号